哈尔滨职业技术中国竞彩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3-05-20浏览次数:127

    学生资助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种资助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 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资助名额由国家确定,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 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每年资助名额由国家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 元。我校资助标准分为3档,一等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2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我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向与我省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协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向与我省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协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在就读学校办理的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学生所在高校和财政按比例分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得同时申请。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我省普通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 年以上(含 3 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代偿。自 2019 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 3 年以上(含 3年)享受同等政策。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7. 校级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根据在校生比例确定,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8. 校级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600元,二等300元,三等100元。

9.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